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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水平,鼓励各单位创建文明工地,促进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经研究,我会决定开展2024年度深圳市水务工程文明工地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4月7日至5月8日
二、申报范围
凡在深圳市辖区内建设的具有独立生产、使用功能的水务工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工程),具备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未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二)申报的单位必须是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参建单位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三)原则上申报项目施工合同价应为1200万元以上,工程合同价未达上述规定但在创文明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项目也可申报(维修、养护项目不参与评选)。
四、申报流程与材料
(一)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工程量完成30%以上时,施工单位可按要求进行申报,填写《深圳市水务工程文明工地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报送至协会秘书处,秘书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项目进度,安排专项检查日期。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
2、深圳市水利工程开工备案登记表或批复文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团体意外险、工程一切险证明文件;
4、有效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水安B证及其有效期页);
5、申报单位的施工合同(注:提供合同的协议书部分,含封面、承包范围、合同价款和签字盖章页等);
6、参建单位的合同(提供合同的协议书部分,含封面、承包范围、合同价款和签字盖章页等。注:如有参建单位同时申报的,则要提供此合同,否则,无需提供);
7、施工分包单位的项目分包合同额应不低于项目施工中标合同价的20%,并提供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等证明;
8、反映工程创建文明工地情况的材料(2000字左右),内容包含项目基本情况、文明工地创建组织和实施计划的措施和效果等;
9、反映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和创建文明工地有关安全状况效果的彩色照片(12张以上);
10、申报项目获得有关部门表彰的证明材料。
五、评审程序
(一)条件审查,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予以受理;
(二)组织专家工作小组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考核,形成考核报告;
(三)专家工作小组根据现场考核各评分资料及各申报单位报送的文件资料进行综合考核评分,充分评议后,形成最终评审结果,报深水协审定;
(四)公示公告,协会公布获奖文明工地决定、颁奖。
六、其他说明
(一)申报资料提供一式一份,要求有封面、封底、目录和页码,采用标准A4规格纸张,按顺序双面打印装订成册。装订后在封面上盖章,同时在资料上盖骑缝章。报送纸质资料时,一并提交电子版资料;
(二)申报表、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承诺书提供一式一份,单独装订;
(三)专家工作小组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考核时,请申报单位准备好反映工程文明工地活动过程的详细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内页检查评分表中的内容)。
(四)申报单位如未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的,将不纳入当年度文明工地评选范围;
(五)其他程序按照《深圳市水务工程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试行)》要求进行,可在协会官网下载查看。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工、吴工
联系电话:15014017534、13226810201
邮 箱:sz_slxh@163.com
地 址:罗湖区翠竹路水电大厦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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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7日